接着来说“五证合一”那些事儿,今天就来聊一聊,去完工商局,办完五证合一手续以后,分别要在商务局、外管、检验检疫、海关和电子口岸等部门做些什么事,以下开始是前期的经验收集,仅供大家参考。
排名不分先后,想到哪里就说哪里喽...
商务局(原外经贸)
办完五证合一,有了信用代码,那就意味着组织机构代码也已经合并,那企业就需要按照最初办理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的流程再进行一次变更。
首先,通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提交电子数据(也有直接要求填纸质表的),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后提交备案登记,并打印《登记表》,之后,带上新登记表以及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原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原件,前往原发证机构办理换证手续就可以了。
那么,上一期我们也说到“五证合一”改革的过渡期是到17年底,在商务局方面,也有进一步细化的规定,即进出口企业代码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应在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。
2018年3月31日以前,未换发的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可继续使用;2018年3月31日后,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,未换发的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不再有效。
外汇管理局
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,只要企业名称、注册地址、法定代表人,注册资本、公司类型、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未发生变化的,无需办理变更手续。若发生变更的,则按照名录变更手续办理,携带《名录变更申请书》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、外管局需要的其他材料前往当地外汇管理局办理。
温馨提示:联系人变更要向外管局报备
检验检疫局
同样的,五证合一后企业名称、注册地址、法定代表人等原备案内容未发生变更的,无需办理变更手续。
海关
就海关方面而言,如果企业只是进行了“五证合一”,变更了信用代码的,只需要登陆中国电子口岸首页-海关企业管理网上办事平台,在企业注册登记-企业注册信息变更申请中进行信息变更就可以了(请看图……)。
变更营业执照注册号、税务登记证号字段(都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,补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段。
至于是否要去现场,也因各地海关要求而异,如需前往现场,则一般需要带上最新的营业执照以及《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》、海关证书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等。
年报业务提醒,变更后企业可能出现在报送年报时18位代码不能提交的情况,那是因为目前系统也在升级。
建议大家等到4月以后再更新,这是建议而已~~~
电子口岸
在海关变更完成后再办理变更IC卡变更。进入商务百事通网站中IC卡预约页面,选择相应的信用代码变更业务(下面有图……),预约完成后按照回执单提示办理就行了,妥妥的,要什么资料可以看预约单,也可以看详细办理流程,这里小岸君就不一一贴出来啦(反正你早晚都要打开网站的么
)。
官方建议最好能在2017年1月1日之前完成哈。
那么,这期就到这里了。值得一提的是,大家也知道,外贸很多东西都有属地管理一说,小岸君在这里主要说的是大体的意思,涉及到地方管理的,还是建议大家提前与管理部门联系确认。
我是认真的!我没开玩笑!
比如你可以打打海关热线12360,国税热线12366或者中国电子口岸热线95198之类的。
另外,其他非通用的部门或变更业务,需要大家自己确认了哦,或者也可以发微信给我们,看看是不是可以提供你们一些参考信息。
看到这里不要走,我还有最后一段话要说↓
容我最后再坚持几秒,大家以后有什么想讨论的话题或者想学习的内容,都可以告诉小岸君,小岸君一定会竭尽所能解答或者找到相关部门专家收集信息!下期见!
鉴于我们目前还没有留言功能,所以大家可以直接发送消息给小岸君,请以“我有疑问+问题具体内容”的模式发过来,来砸我吧,哈哈哈。
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
如有意见,欢迎私信勾搭
本文来源:微信“口岸汇”(口岸会员的乐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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